序号 | 行政决定部门 | 行政职权类别 | 项目名称 | 设定依据 | 行政相对人 |
1 | 长春市司法局 | 行政许可 |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、变更、注销许可 | 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》(2000年3月30日司法部令第60号公布,根据2017年12月25日司法部令第138号修订)第六条、第七条、第九条、第十五条、第十六条 |
自然人 |
2 | 长春市司法局 | 行政处罚 | 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 | 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第五十条 2、《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》第三十四条 | 其他组织 |
3 | 长春市司法局 | 行政处罚 | 律师违法行为处罚 | 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第五十一条 2、《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》第三十四条 | 自然人 |
4 | 长春市司法局 | 行政处罚 | 对违反公证管理相关法律、法规行为的处罚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》第四十一条 、第四十二条 | 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|
5 | 长春市司法局 | 行政处罚 | 对未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处罚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第五十五条 | 自然人 |
6 | 长春市司法局 | 行政处罚 | 基层法律服务所违法行为处罚 | 《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》(2000年3月30日司法部令第59号,2017年12月25日司法部令第137号修订)第三十六条 | 其他组织 |
7 | 长春市司法局 | 行政处罚 |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行为处罚 | 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》(2000年3月30日司法部令第60号,2017年12月25日司法部令第138号修订)第四十六条 | 自然人 |
8 | 长春市司法局 | 行政处罚 | 对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行为处罚 | 《法律援助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385号)第二十六条 | 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|